英语版

意大利语版

    

第1条  名称
欧华信息中心(Euro-Chinese Information Center, 简称E.C.I.C.)是以非盈利协会的性质而成立的。

第2条  宗旨
欧华信息中心的宗旨是促进欧洲与中国之间的经济、技术及文化交流。
特别是,欧华信息中心促进欧洲的中小企业和中国企业建立合资企业。任何有意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欧洲中小企业,即便不是欧华信息中心的会员, 都可通过协会寻找中国合资伙伴。

第3条  协会工作与<<欧华进展>>
欧华信息中心收集欧洲会员的各种材料并通过<<欧华进展>>中文网页和单独通讯把材料介绍给中国的各种组织(企业、工业协会、大学、研究院所、地方政府), 以便为会员创造业务接洽机会并促进建立经济、技术及文化伙伴关系。

第4条  协会工作与<<中国>>杂志
欧华信息中心收集有关中国的各种信息并通过以英语和意大利语出版的<<中国>>杂志与专有的英特网空间把信息介绍给会员。
 <<中国>>杂志的内容包括:关于中国工农业某些领域发展状况的行业报导,中国企业和欧洲企业之间的潜在合作与项目提议,中国市场透视,中国的社会面貌、文化及历史等等。
为了保证<<中国>>杂志的质量,杂志的主编必须充分了解在欧洲和在中国的各行业发展状况,这也就是说应该能够亲自研究各种经济、技术及文化材料并为协会提供有关材料的精华内容。主编的任期为五年。首届主编由协会的创始人任命,以后由会员大会选举。

第5条  法定住所
欧华信息中心的法定住所在意大利Bologna市 Via N. Dall'Arca 51 号。
关于法定住所的迁移和在中国与其它欧洲国家的分支机构的建立,在协会成立后的第一年内由创始人商定,在一年后由会员大会决定。

第6条  加入协会的条件
任何感兴趣进行中欧交流并赞同协会宗旨的企业、金融组织、公共机关、文化团体以及个人均可参加欧华信息中心。
协会创始人和会员大会可以把荣誉会员的称号授予在促进中欧交流中工作突出的人士和公共机关。

第7条  退会
随便哪一个会员都可以书面要求的形式退出协会。

第8条  欧洲会员的权利
欧华信息中心的欧洲会员除了有权利获得<<中国>>杂志和进入协会的所有英特网空间外,可以向协会查询在 杂志上介绍的项目/产品的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协会要求专门咨询或者通过协会寻找自己感兴趣行业的中国伙伴。

第9条 中国会员的权利
欧华信息中心的中国会员有权利向协会查询网页上介绍的有关欧洲经贸伙伴的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协会要求专门咨询或者通过协会寻找自己感兴趣行业的欧洲伙伴。

第10条 组织机构
欧华信息中心的组织机构是:
理事长;
副理事长;
秘书长;
顾问委员会;
会员大会。

第11条组织机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的任期三年。在协会的成立决议书上确定首届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后任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将由会员大会选举。协会的创始人将为永久荣誉会 员。
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组织协会的工作,尤其是负责<<中国>>杂志和<<欧华进展>>网页的出版,协调与会员的联系,并且管理协会的资金。秘书长配合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开展全部工作。

第12条组织机构:顾问委员会
顾问委员会由12位委员组成,其由协会创始人在成立后的一年内任命。
所有的顾问委员会委员来自重要的金融机构、工业协会、大学、文化团体及研究院所。
顾问委员会将和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讨论有关<<中国>>杂志和英特网空间的工作策 略,讨论会员的需要和中欧合作的组织。

第13条组织机构:会员大会
每年五月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以讨论协会的工作进程。
任何会员都可参加会员大会。

第14条  协会的期限
欧华信息中心的运行期限为20年。到期前可由会员大会商定延长。

第15条  法定代表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或由他们授权的人可以合法地代表协会。

第16条  协会的资金
欧华信息中心是在没有任何捐赠财产或继承财产的情况下创建的。
协会的收入将由如下组成:
    1) 会员费;
    2) <<中国>>杂志订阅费;
    3) 可能获得的公共或私人捐款;
    4) <<中国>>杂志上的广告费(广告数量不能超过杂志总篇幅的15%)。

第17 条  协会的管理
欧华信息中心的财务帐目将由一位不参加协会管理机构的专业会计师进行记录和申报。会计师根据意大利法律编制的年度决算将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向会员大会介绍。
协会的所有成员都只能以其在协会工作包括杂志的出版和英特网空间的制作中所做的具体事务获得相应报酬。协会的所有资金都将主要用于出版<<中国>>杂志和制作英特网页面。如果将有一 部分资金可用于其它开支,必将要用于出版欧洲人所写书籍的中文版和中国人所写书籍的西语版,以及用于组织有关中欧合作的研讨会。

第18条工作语言
欧华信息中心的工作语言是英语、汉语及意大利语。与欧洲会员之间的通讯以英语为主;与中国单位的通讯可以是英语和汉语。

第19条其它规定
对于本章程中没有专门规定的其它事宜将参照意大利<<民典法>>中有关协会的法规办理。
如要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将由会员大会决定。

 

注:本章程于1998.7.16.在意大利波洛尼亚市正式注册,由意大利财政部存档。

如果您感兴趣加入欧华信息中心,请看:会员登记

 


欧华信息中心 (E.C.I.C.) 
      
总部:Via N. Dall'Arca, 51  - 40129 Bologna - ITALY (意大利波洛尼亚市)
电话:0039.051.4157157   传真:0039.051.4157159